- 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汽轮机抽背改造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13
(招标编号:CHDTDZ057/16-ZB-01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汽轮机抽背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厦门)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厦门集美后溪白虎岩路178号 2.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3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20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8月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含核电站常规岛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改造或1项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新建业绩,并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签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投运时间1年及以上的材料,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2021-2023年)。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3 17:30到2024-12-20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