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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喀什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两个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华电喀什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两个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3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38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华电喀什新能源有限公司独立储能项目两个工程施工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喀什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标段一:新疆巴楚县东北侧约23km处;新疆巴楚县东南侧约8km处;新疆喀什莎车县以西南侧约33km处;标段二:新疆巴楚县东北侧约23km处;新疆巴楚县东南侧约8km处;新疆喀什莎车县以西南侧约33km处

2.2 项目规模:标段一:巴楚30万千瓦/120万千时储能电站工程、莎车20万千瓦/80万千时储能电站工程;标段二:巴楚30万千瓦/120万千时储能电站工程、莎车20万千瓦/80万千时储能电站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标段一:计划2025年525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前并网。(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标段二:计划2025年525日开工2025年10月31日前并网。(具体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华电巴楚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标段(CHDTDZ058/19-QT-38601):主要内容为巴楚25万千瓦/100万千瓦时(含220KV变电站)、巴楚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含110KV变电站)储能电站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包括地基处理、建(构)筑物施工、站内道路、给排水系统、环水保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场地硬化和绿化、附属设施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前期、过程、验收手续等。

(2)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华电莎车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标段(CHDTDZ058/19-QT-38602):主要内容为莎车20万千瓦/80万千时(含220KV变电站及送出线路)储能电站全部建筑、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包括地基处理、建(构)筑物施工、站内道路、给排水系统、环水保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场地硬化和绿化、附属设施施工等,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前期、过程、验收手续等。

注:本次招标共有2个标段,分别为①华电喀什地区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巴楚30万千瓦/120万千时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标段、②华电喀什地区100万千瓦/400万千瓦时独立储能项目莎车20万千瓦/80万千时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标段。两个标段之间遵循“互斥原则”,即兼投不兼中,一个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两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对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的情况,按照①、②顺序推荐其为相应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剩余标段剔除上述中标候选人后,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替补。①、②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能作为其他标段的备选中标候选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华电巴楚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监管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1)至少1项1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施工的合同业绩;

(2)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升压站或汇集站)施工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华电莎车储能电站工程施工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监管机关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同时满足下列业绩要求:

(1)至少1项100MWh及以上储能电站施工的合同业绩;

(2)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或升压站或汇集站)施工的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23 16:002025-04-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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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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