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8-002344
二、采购单名称:鹿华公司1、2号机组氧化风机升级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8-11 09:00
八、交货时间: 2025-08-25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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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 离心式风机 | 13% | 离心式风机\YG300\7200m3/h\300kW\120kPa | 台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资质要求: 1 若应答人为磁悬浮风机制造商,应具备磁悬浮风机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一项(应答文件中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2 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应具备磁悬浮风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注明授权有效期、项目名称、授权范围,加盖磁悬浮风机制造商公章),同时授权方具备磁悬浮风机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一项(应答文件中需提供专利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禁止代理商和对其授权的磁悬浮风机制造商同时参与报价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两方投标资格;本项目禁止同一磁悬浮风机制造商授权多个代理商参与,一经发现,取消该磁悬浮风机制造商所有代理商的投标资格。
7. 应答人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不少于1项400kW等级及以上磁悬浮鼓风机供货及改造投运业绩(节电效果不低于30%)。材料需提供以下两项内容: (1)合同业绩:每项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供货清单页(要求明确显示400kW等级及以上磁悬浮氧化风机的供货记录)、签字盖章页、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2)投运业绩:在合同业绩支撑材料基础上,补充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印章的安全稳定运行1年以上且改造后节电效果不低于30%的投运证明。 若应答人为设备制造商,则需提供自身满足以上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若应答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授权方满足以上业绩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每项合格业绩需同时满足上述合同业绩和投运业
8. 最高限价:195万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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