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1-005922
二、采购单名称:邹公船用电缆
三、采购单位: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1-24 16:29
八、交货时间: 2025-12-30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 船用电缆 | 13% | 船用电缆\CEFR/SA 3*6 1*4 | 米 | 500 | |
| 2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 感温电缆 | 13% | 感温电缆\JTW-LD-GST85B | 米 | 4,000 | |
| 3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 船用电缆 | 13% | 船用电缆\CEFR/SA3*10 1*6 | 米 | 500 | |
| 4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 船用电缆 | 13% | 船用电缆\CEFR/3*16 1*10 | 米 | 500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特种电缆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若有技术协议须一并提供,每项合同提供无遮挡的全额发票。材料字迹不清晰、不全或不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4. 供应商提供与前款业绩对应的和用户直接签订的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报价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
5.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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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