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工程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19
(招标编号:CHDTDZ001/23-SG-01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工程桩基施工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2项目规模: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30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 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桩基-桩基工程施工(CHDTDZ001/23-SG-01001):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厂区建(构)筑物(除码头工程和封闭煤场以外)的桩基工程施工,桩基形式为冲(钻)成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桩基施工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式施工,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和施工所需的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冲(钻)成孔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材料采购,桩机准备、进退场、转移,测量,钻孔、清孔、钢筋笼制作、运输、安装、灌注混凝土(包含桩头超灌混凝土)、混凝土留置试块等;(2)技术资料记录、整理等;(3)桩帽制作、配合桩基检测进行桩头磨平;; (4)采购和埋设声波检测管;(5)桩基检测所需的机械和人力配合工作;(6)验收、竣工移交、达标投产、精品工程和工程创优的配合工作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桩基施工的投运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9 10:00到2025-02-26 23: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