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4-008531
二、采购单名称: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4-28 09:41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5-07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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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服务 | 3%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谈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竞谈。
5. 响应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业绩要求:响应单位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3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防护设施设计或控制效果评价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7. 其他要求:(1)响应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需要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开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2)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其中具有职业卫生专业技术相关证书的组员不少于2人(含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并提供开标截止前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注:响应单位所提供项目组成员应与实际到场人员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换。)(3)响应单位应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4)响应单位的设备、资金、人员和技术等方面应能满足本项目要求,完成本项目人员应具有丰富电场工作经验,本项目周期较长需对现场有充分的了解,响应单位需派人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将踏勘证明材料附在投标文件中,踏勘发生的费用自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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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