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6-009209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第三次)
三、采购单位: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1 14: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7-12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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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 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6% | 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服务、撰写法律意见书、企业管理法律服务及员工培训、代办法律诉讼等专项法律事务等工作,在服务期间,乙方应委派不少于2人做为甲方的法律顾问,并指派1名固定人员到华电(灵宝)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实行坐班服务。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报价;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价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8.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具有承担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大中型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9. 供应商须是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会员。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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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