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6-003315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新疆乌苏能源公司职工餐厅甲醇燃料采购(3年)
三、采购单位:新疆华电煤业物资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6-17 09:30
八、交货时间: 2025-06-30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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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新疆乌苏能源有限公司 | 精甲醇燃料 | 13% | CH3OH纯度99.5%以上 | 升 | 90,000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报价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报价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签订运输合同。
8. 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甲醇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业绩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合同主要信息页,否则视同无效业绩,如发现虚假伪造业绩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9.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报价附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营业执照盖章版、法人身份证盖章版)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评审时可予以否决。
10.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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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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