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一体化示范基地纪录片制播推广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17
(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57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一体化示范基地纪录片制播推广项目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项目规模:金沙江上游川藏段7级水电站为国家102项重大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服务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制作完成或拥有版权的纪录片项目,在中央级媒体或主流视频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优酷网、爱奇艺、腾讯视频、哔哩哔哩等)完成播出且不少于200分钟。 需提供投标人签订的委托制作或体现相关业务的内容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制作或播出内容页、签章页及日期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项目在中央级媒体或主流视频网站播出提供截图(包括纪录片时长)。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7 15:06到2024-12-23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