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水务装备(天津)有限公司超滤膜生产项目陶瓷膜-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21
(招标编号:CHDTDZ008/18-QT-154)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技改工程华电水务装备(天津)有限公司超滤膜生产项目陶瓷膜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水务装备(天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2.2 项目规模:超滤膜生产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陶瓷及制品-陶瓷膜(CHDTDZ008/18-QT-15401):华电水务装备(天津)有限公司超滤膜生产项目陶瓷膜,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3份类似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设备规格数量、双方盖章页),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6.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产品授权书。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21 15:50到2025-03-27 1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