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华电孪井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孪井滩 60 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07
(招标编号:CHDTDZ046/16-SJ-02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建设期技术咨询-制氢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孪井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葡萄墩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拟建设40万千瓦风电、20万千瓦光伏、90MW/90MWh电化学储能、4.5万标方/小时的电解水制氢、28.8万标方储氢(配套12座2000m储氢球罐),平均年产绿氢18798吨,项目以22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完成总平面布置图并通过招标人初步审查,40日完成初步设计,具备PC招标提资条件,2025年4月30日完成变电站及设备基础施工图以及综合楼、围墙、门卫、进厂道路施工图;2025年5月30日完成全部建筑及结构施工图,2025年6月30日完成全部安装图。(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建设期技术咨询-制氢工程勘察设计(CHDTDZ046/16-SJ-02501):制氢工程所有工艺、化学、化验、建筑、结构、总图、仪控、电气、通信、消防、暖通等专业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施工准备、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等全过程的详勘及设计服务。满足施工准备(含招标采购)、施工、调试及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包括降压站勘查设计等工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之一:(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 9.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有至少一项 5000N立方米/h及以上制氢站设计合同业绩。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应具有至少一项 5000N立方米/h及以上制氢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业绩支撑材料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07 10:23到2025-02-13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