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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07
[公告标题]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28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内蒙古华电乌力吉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一期40.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阿拉善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乌力吉风电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乌力吉苏木南部

2.2 项目规模:40.5万千瓦风电项目。配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安装2台250MVA主变,升压站60.75MW/121.5MWh储能系统由17套3.45MW/6.9MWh储能单元1套2.1MW/4.2MWh储能单元组成,通过4回电缆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3月具备开工条件;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9月26日前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风电EPC总承包(标段一)(CHDTDZ046/16-ZB-28001):22.5万千瓦风电工程及配套的220kV升压站,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箱变、220kV主变压器、220kV GIS户内(预制舱型式)、60.75MW/121.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及预制舱、无功补偿系统设备及预制舱、站用电低压配电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预制舱、遥视技防系统等发包人提供设备除外)、运输、保管、二次倒运、调试、试验、验收、创建华电集团精品工程、升压站 设备区5G网络全覆盖、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保证金、植被恢复等一揽子工作。

(2)施工总承包-风电EPC总承包(标段二)(CHDTDZ046/16-ZB-28002):18万千瓦风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箱变、220kV主变压器、220kV GIS户内(预制舱型式)、60.75MW/121.5M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及预制舱、无功补偿系统设备及预制舱、站用电低压配电设备、电气二次设备及预制舱、遥视技防系统等发包人提供设备除外)、运输、保管、二次倒运、调试、试验、验收、创建华电集团精品工程、升压站 设备区5G网络全覆盖、环境保护、土地复垦、土地复垦保证金、植被恢复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协调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风电EPC总承包(标段一)】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1)至少累计500MW(单个项目容量均不小于100MW)及以上风电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2)至少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汇集站(或变电站、或升压站)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总承包-风电EPC总承包(标段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三项资质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累计500MW(单个项目容量均不小于100MW)及以上风电施工(或EPC、PC)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1-07 15:442025-0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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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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