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华电万宁山里青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19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3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海南华电万宁山里青4.5MW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海口市华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海南省万宁市。 2.2 项目规模:建设单位为海口市华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拟利用海南省万宁市海南山里青养殖场内单体建构物屋共计9栋屋顶和5处地面建设光伏发电站,养殖场面积约共计为23510m,屋顶结构形式为彩钢瓦。本项目计划建设装机容量为3.255MWp,拟采用620Wp单晶硅高效半片光伏组件,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经10kV集电线路并网接入电网,最终接入以供电公司批复的接入方案为准。目前已完成备案,已取得电网公司同意接入意见。具体接入方案以供电局批复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 2025年4月开工,2025年4月 30 日首次并网发电,2025年5月31 日全容量并网发电,项目如在4.30节点如期完成并网,发包方可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给予总包方不超过合同总额施工部分费用的3%作为合同额外奖励,未如期并网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扣罚。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或在建)装机容量5MW以上光伏EPC业绩(户用光伏及村级电站不纳入项目业绩统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19 15:55到2025-03-27 18: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