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新增塌陷稳定区生态修复工程 劳务分包、不连沟一盘区地表漏风及水害应急处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煤业集团数智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2 项目规模: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新增塌陷稳定区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项目包含裂缝治理工程、陡坎治理工程、窑洞复垦工程、拆迁迹地复垦工程、河道治理工程、排截水工程、道路工程、滑坡崩塌治理工程、耕地复垦工程、林草地植被工程、其他工程、监测工程以及林草地管护工程(对林草地植被工程进行为期三年养护)。
华电数智不连沟一盘区地表漏风及水害应急处置工程,对塌陷未稳定及新增区域的应急处置,包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塌陷坑、塌陷裂隙、塌陷区河道应急处置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华电数智不连沟煤矿新增塌陷稳定区生态修复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30天。
华电数智不连沟一盘区地表漏风及水害应急处置工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人力资源服务-华电数智不连沟一盘区地表漏风及水害应急处置劳务分包(CHDTDZ084/16-QT-329202):华电数智不连沟一盘区地表漏风及水害应急处置工程劳务分包,项目对塌陷未稳定及新增区域的应急处置,包括工程施工方案编制,塌陷坑、塌陷裂隙、塌陷区河道应急处置后,撒播草籽恢复植被,该工程施工所需人员以劳务分包形式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由其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华电数智的要求完成相应的施工任务。分包单位按要求配备配齐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解决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足问题,降低华电数智劳务用工中安全责任风险,提高施工效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力资源服务-华电数智不连沟新增塌陷稳定区生态修复工程劳务分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生态修复或园林绿化工程劳务分包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过程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人力资源服务-华电数智不连沟一盘区地表漏风及水害应急处置劳务分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若换证期间,需提供发证机关证明);
9.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劳务分包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30 17:00到2025-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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