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H3酒店增容改造项目冷却塔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镇申迪西路236弄8号(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园区内)
2.2 项目规模:单塔设计冷却水流量750m3/h,数量为 4 台的采购。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需提供授权文件)。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的多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9.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2个及以上的循环水系统横流塔(单塔水量≥750m3/h)的供货合同业绩,代理商提供的合同业绩如为设备制造商的合同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4 09:46到2025-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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