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集团2025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2次-陕西榆横电厂石灰石粉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07
(招标编号:CHDTDZ087/18-CL-00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2025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2次-陕西榆横电厂石灰石粉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榆横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 2.2 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有效期一年,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榆横电厂石灰石粉采购(CHDTDZ087/18-CL-00601):榆横电厂采购2万吨石灰石粉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供应业绩3项及以上,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等内容,必要时附技术协议,以及业主提供的入库清单、结算发票等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07 09:00到2025-01-13 1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上一篇 (生产物资类班车)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工业尿素采购招标公告
下一篇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新疆喀什华电2×66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脱硫工程EPC总承包石灰石浆液磨制系统-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