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华电澄迈武钢二期3.7MW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06
(招标编号:CHDTDZ046/16-ZB-27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海南华电澄迈武钢二期3.7MW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海口市华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海南省澄迈县 2.2 项目规模:建设单位为海口市华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利用武钢云谷·海南智造园内主厂房建筑物屋面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本项目拟采用700Wp的双面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共1栋主厂房、屋面面积24040m2,组件共计4320块,直流侧安装容量3.024MWp,交流侧容量2.55MW,容配比约为1.186。本项目通过3回0.4kV集电线路接入原有配电室低压柜母线。本项目区域场地水平面太阳总辐射量为1548.7kWh/m,首年发电量为362.13 万kWh,首年利用小时数为1197.53h,25年平均发电量为344.57万kWh,25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39.46h。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电站EPC总承包-武钢二期3.7MW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已完或在建)装机容量3MW以上光伏EPC业绩(户用光伏及村级电站不纳入项目业绩统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06 14:30到2025-01-13 18: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