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07-000857
二、采购单名称:Ithaca Nusaraya堆场及长距离皮带项目设计供货部分(EP)-法律咨询服务
三、采购单位: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08-03 14:00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08-05 14:00
九、服务开始时间: 2025-09-10
*十一、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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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电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 堆场及长距离皮带项目设计供货部分(EP)-法律咨询服务 | 6% | 法律咨询服务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律师事务所或境外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稳定的分所或常设机构或在印度尼西亚依法成立并存续的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工作语言包含中文和英文)。
2. 应答人应当在印度尼西亚拥有常设机构或者稳定的合作律所及律师(应提供合作律所名称及证明文件)。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提供服务的律师团队成员应当具有合法的执业资格。
8. 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
9. 需提供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截标之日止)至少2个印尼工程类EPC合同方面的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审核、纠纷处理、诉讼及仲裁代理等相关业绩,提供业绩表及合同扫描件。业绩表至少须列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交付时间、联系方式,合同扫描件必须包括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对应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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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