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集团2025年生产服务类班车第2次-安徽六安电厂2025年3号机组大修汽机电气热控设备及安全设施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2-13
(招标编号:CHDTDZ010/21-QT-03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2025年生产服务类班车第2次-安徽六安电厂2025年3号机组大修汽机电气热控设备及安全设施检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 2.2 项目规模:66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3号机组汽机电气热控设备等大修项目(CHDTDZ010/21-QT-03901):汽机、化学、热控、电气专业设备大修,详见技术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备检修、维护-2025年3号机组汽机电气热控设备等大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600MW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汽轮机本体专业检修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金额(根据具体项目要求)、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2-13 11:00到2024-12-19 10: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