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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公务车运输服务二次招标项目(2025-2027)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12/19-QT-116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公务车运输服务二次招标项目(2025-2027)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乡市吴村镇尚厂村。

2.2项目规模:2×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物业管理-公务车运输服务项目(2025-2027)(CHDTDZ012/19-QT-11601)具体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公务车(10辆)及通勤大客车(5辆)的运输驾驶服务和管理,包括以上车辆的日常行驶、应急抢险、清洁卫生及车辆相关检验检测手续办理等工作任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物业管理-公务车运输服务项目(2025-2027)】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至少1项汽车运输服务类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10 12:002025-06-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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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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