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28/17-QT-13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耐腐蚀水冷壁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道穆响路5001号。
2.2项目规模:67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2025年9月1日开始供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供货周期1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4号炉螺旋管过渡段水冷壁升级改造耐腐蚀水冷壁采购,将4号锅炉水冷壁过渡段区域减薄超标的管子改造为激光熔覆工艺处理过的管材,提高管子耐高温腐蚀性能。包括水冷壁管及配件的制造、供货和技术服务,提供的耐腐蚀水冷壁排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要求。 (1)锅炉设备备品配件-耐腐蚀水冷壁采购(CHDTDZ128/17-QT-13301):4号锅炉耐腐蚀水冷壁管、及其附件等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国内火力发电机组投运12个月以上锅炉激光熔覆水冷壁管供货业绩(仅包括施工的业绩不算有效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清单页、盖章页、联系方式);体现质量合格和投运时间的用户证明;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上述业绩应达到或优于以下技术参数:熔覆层厚≤1.6mm,与母材为冶金结合,热影响区≤0.3mm;防腐熔覆层含铁率≤2.5%且硬度≥380HV,防磨熔覆层硬度≥1100HV。投标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含这些技术参数。
9.投标方应提供所投产品的国家级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达到或优于本项目要求的技术参数,即:①熔覆层厚≤1.6mm、与母材为冶金结合、热影响区≤0.3mm;②防腐熔覆层含铁率≤2.5%、硬度≥380HV;③防磨熔覆层硬度≥1100HV。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6-05 13:05到2025-06-1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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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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