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员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三年)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26/22-QT-026)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员工餐厅管理服务项目(三年)项目 招标人为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厂区。
2.2 项目规模:2*33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服务期为2024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18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26/22-QT02601 | 员工餐厅管理服务 (三年) | 对清餐和汉餐两个职工餐厅提供餐饮服务,负责职工每日三餐、 接待用餐、运行人员送餐服务。服务人员共计13人,预计履行期 限为合同签订后的36个月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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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员工餐厅管理服务(三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餐饮服务合同业绩 (2)物业管理合同业绩(物业管理内容须包含餐饮服务) 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 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7-15 17:30到2024-07-24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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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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