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勤服务类班车)米东热电公司生产保洁服务项目(三年)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5-09
(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407) 一、 招标条件 米东热电公司生产保洁服务项目(三年)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米东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华泰街1029号 2.2项目规模:2*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履约期限: 三年(2025年07月01日-2028年06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生产运营-米东热电公司生产保洁服务项目(三年)(CHDTDZ058/19-QT-40701),主要内容为米东热电公司生产区域(锅炉、汽机、电气、水化、脱硝、脱硫、除灰、煤场及生产厂区道路等)保洁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自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卫生保洁服务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09 14:45到2025-05-15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