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钢材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5-08
(招标编号:CHDTDZ062/17-CL-002) 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古田溪水力发电厂相关项目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钢材采购(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古田)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 2.2 项目规模:2×12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整体工期:2028年12月31日前首台机组发电;2029年3月31日前2台机组全部投运。钢材供货周期:2025年5月~2029年3月,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需调整工期,则相应调整供货期。每个标段中各项目供货时间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本次招标的是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钢材采购,所需的钢筋总重量约为17567吨,其中热轧光圆钢筋(HPB300型号)重量约为1505吨,钢筋规格有直径8、10、12、14、16、18、20、22、25、28、32、36等;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型号)重量约为16062吨,钢筋规格有直径8、10、12、14、16、18、20、22、25、28、32、36等。所需的高强钢板(Q345R)重量约为1085.6吨;型钢(型钢Q235B)重量约为216吨。钢材最终采购量及型号以业主的实际需求为准。 采购供货范围为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地下厂房及尾水系统土建金结安装工程标(C2标)、引水系统土建及金结安装工程标(C1标)、下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库岸防护工程标(C3标)、机电安装工程标(EM3)及其他工程所需各品种、规格的钢材(钢筋、型材、高强钢板)及相应的包装、运输、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工作。钢材类型包括热轧光圆钢筋(HPB300)、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型钢(Q235B)和高强度钢板(Q345R),计划采购钢筋约17567吨、钢板约1085.6吨,型钢约216吨,采购材料需求见下表。
注: 1、以上钢材用量均为估算用量,具体交货时间及供应规格、数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2、供货期初拟为 2025年5月~2029年3月。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需调整工期,则相应调整供货期。计划于2025年5月开始供应地下厂房及尾水系统土建金结安装工程标(C2标)等标段所需钢材;2025年8月开始供应引水系统土建及金结安装工程标(C1标)等标段所需钢材;2025年10月开始供应下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及库岸防护工程标(C3标)等标段所需钢材;2026年6月开始供应机电安装工程标(EM3)等标段所需钢材。具体时间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施工现场业主指定的仓储位置,所需钢筋总重量17567吨、型钢总重量216吨,其中交货地点为下库进厂交通洞洞口右侧C2标综合加工厂±10km范围(钢筋重量约10540吨、型钢重量130吨);上下库连接公路旁溪山溪沟谷即1#施工支洞洞口临时施工区±10km范围(钢筋重量约7027吨、型钢重量86吨);所需高强钢板总重量1085.6吨,交货地点为下水库左岸养狗场缓坡地±10km范围,详见附图。具体位置及供应量按照每批次采购订单实施,卖方需综合考虑上述主要材料施工高峰期的需求量、运输、领用、存储等内容。自然条件、道路状况及运输里程由投标人自行测定。 4、交货方式:车板交货,交货至工地现场,卸货工作由福建华电古田溪25万千瓦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引水系统土建及金结安装、地下厂房及尾水系统土建金结安装、机电及金结安装、下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的承包人完成。 5、质量标准:卖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以下钢材国家标准规定提供合格的钢材: (1)GB1499.1 -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 热轧光圆钢筋》; (2)GB1499.2 -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3)GB/T 701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4)GB/T 702 《热轧钢棒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GB/T 706 《热轧型钢》; (6)GB13788 《冷轧带肋钢筋》; (7)GB/T 17505 《钢与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上述标准均应以最新年号为准,合同执行中若有新标准颁布时执行新标准,且不限于上述标准,执行新标准也不增加费用(除合同另有规定外)。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为钢材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钢材年产能300万吨及以上,产能证明应提供钢材生产企业年产能的书面说明、钢材生产线说明及主要设备清单,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2)具有有效的钢筋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量不少于1.5万吨的钢材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应具有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2-Ф36)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且对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2-Ф36)只能使用一家钢材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本次投标,钢材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上述第8项的钢材年产能要求,并提供产能证明及有效的钢筋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10.如生产企业与其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授权经销商的投标视为无效;如多个授权经销商同时投标,认可具有生产企业原厂独家授权文件的经销商(即加盖有与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一致的公章的授权文件),其余授权经销商视为无效;如多个具有生产企业原厂授权的经销商投标,则该生产企业所有授权的经销商投标均视为无效。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08 20:20到2025-05-15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