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煤炭短倒作业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30
(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3142) 一、 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生产现场煤炭短倒作业外委服务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六加 2.2.项目规模:对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自有堆场间相互短倒作业、自有堆场与曹妃甸港弘毅码头互倒作业、自有堆场与隆鑫库互倒作业,预计作业量130万吨,挖掘机盘垛,预计作业量100万吨。服务期限24个月。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公司自有堆场间相互短倒作业、自有堆场与曹妃甸港弘毅码头互倒作业、自有堆场与隆鑫库互倒作业,预计作业量130万吨,挖掘机盘垛,预计作业量100万吨。服务期限24个月。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曹妃甸储运生产现场煤炭短倒作业外委服务项目(CHDTDZ084/16-QT-31420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9.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类似煤炭或铁矿石或石料等散货倒运项目服务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性材料原件扫描件: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4-30 09:00到2025-05-09 18: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