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灰场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4-11
(招标编号:CHDTDZ090/18-SG-010) 一、 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配套金昌2×1000兆瓦调峰煤电项目灰场施工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华电腾格里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集团批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甘肃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2.2 项目规模:建设容量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设施以及与之配套的项目、设施和公用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8个月,以招标方批复开工报告的时间为工程开始时间,计算整体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未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至之日(以项目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灰场工程施工或填埋场工程施工的竣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业主单位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3)有效合同业绩应该是投标人与业主单位签订的合同或者是与以设计牵头的EPC总承包单位(如设计院)签订的分包合同。 11.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部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11 12:25到2025-04-18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