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物资类班车)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石灰石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26
(招标编号:CHDTDZ010/21-TL-003)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2025年下半年石灰石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 2.2 项目规模:2X66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其他非金属材料-2025年下半年石灰石采购(CHDTDZ010/21-TL-00301):2025年下半年石灰石60000吨采购。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火电机组石灰石供货业绩(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低于5000吨),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9.资质等级:投标人若是生产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投标人若是经销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或与生产商签订的供货意向协议等可证明能保障供应的支撑材料,如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26 14:40到2025-04-02 18: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