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勤服务类班车)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3-17
(招标编号:CHDTDZ059/19-QT-126) 一、 招标条件 (后勤服务类班车)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金兴 路10号。 2.2项目规模:2×330MW等级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 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生产运营-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CHDTDZ059/19-QT-12601):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务。提供包括燃料运行;煤场平整及场地平整;脱硫运行;化学运行;供热集控;零星委托运营等服务工作。服务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具体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生产委托运营外委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国内1个及以上已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相关专业(主机、燃料、灰硫、化学四项中至少一项)委托运营或维护业绩,或者已实施完成的300MW及以上火电厂劳务外包服务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每个原件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17 14:00到2025-03-24 23: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