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T-202511-000495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5年高能耗淘汰机电设备电机更新改造项目
三、采购单位: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谈判采购
五、采购类型:工程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参与截止时间:2025-11-21 23:59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5-11-25 09:30
九、开工时间: 2025-12-09
*十一、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 2025年高能耗淘汰机电设备电机更新改造项目 | 13% |
十二、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5.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 应答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答人应为电动机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电机的授权委托书;
9. 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有已实施完成的二级能效及以上电机供货业绩至少2项,并提供合同扫描件(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工作范围页)及供货业绩支撑性材料(如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等支撑性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供无关业绩或业绩提供不完全者,视为无效业绩。
1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为联合体中承担供货任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应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采购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应答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应答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11. 本项目首轮报价截止时间前必须按要求缴纳谈判文件购买费用(逾期缴纳或未缴纳的将被取消谈判资格)。
12. 应答文件中需提供缴纳本项目谈判文件购买费用的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如经澄清、补正后仍无法提供,将被取消参与谈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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