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1-005496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天津区域2026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三、采购单位: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1-24 09: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2-17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报价方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不正常或不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 报价方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
4. 报价方财务、信誉等方面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5. 律师事务所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需提供副本),律师事务所在册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50人(需提供“天津市律师综合服务平台”网站截图,非在津注册律所需提供注册地律师综合服务平台相关网站截图)。
6. 服务律师要求:提供服务律师名单。律师事务所指派项目负责人1名,主办律师至少8名(每家单位需确定1名主办律师)。其中项目负责人执业至少满8年(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及2022年以来至今的考核备案证明),要求在目前参与报价的律师事务所任职期限为2年以上(提供近2年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项目服务团队至少有8名主办律师,执业资格证满3年(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及2023年以来至今的考核备案证明),主办律师执业的律师所须与报价的律师所为同一律师所,总所与分所视为不同的律师所。
7. 业绩要求:(1)参与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提供至少5项为央企或国企或电力系统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文本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 业绩要求:(2)参与服务的8名律师自2020年12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每人至少提供1项为央企或国企或电力系统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需提供体现律师姓名的合同文本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含律师姓名页、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或者体现律师姓名的委托协议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委托协议封面、委托事项、含律师姓名页、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 其他要求:(1)报价方在天津市律师综合服务平台(http://lsgl.sf.tj.gov.cn/home/home),非在津注册律所需提供注册地律师综合服务平台中,律师事务所及8名律师均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信息公示(以上均需提供网站截图)。
10. 其他要求:(2)报价方未在华电系统内被暂停取消应答资格的情况。
1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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