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天津分公司相关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天津开发区分公司2025年-2026年物业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项目已批准,招 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 . 1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地 址 :天 津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南 港 工 业 区 港 云 路 2 7 号 。
2 . 2 项 目 规 模 :3 × 1 2 0 0 t / h 超 临 界 循 环 流 化 床 锅 炉 + 3 × 1 3 0 t / h 燃 气 锅 炉 ,配 套 3 台 超 临 界 双 抽 背 压 机 组 。
2 . 3 招 标 采 购 项 目 工 期 : 2 年 。
2 . 4 招 标 范 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2025年-2026年物业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CHDTDZ047/18-QT-22401):负责公司厂前办公楼、厂外生产值班公寓的物业管理服务、清 洁服务,厂外生产值班公寓的宿舍管理服务及职工餐厅的日常餐饮服务;厂前区垃圾箱管理服务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2026年物业服务及食堂外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
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 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提供不少于3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业绩(至少有1个职工公寓(酒店)或住 宅物业管理内容)及3个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食堂服务合同业绩。如提供的合同同时包含物业服务及食堂服务的可视为1个物业服 务有效业绩或1个食堂服务有效业绩(合同金额需满足对应业绩的要求,并提供合同价格分割依据)。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包括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合同价格及服务内容、盖章页、每个合同业绩对应的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 图,开票日期不得晚于招标公告发布前30天)。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资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 1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时 间 : 2024-11-13 18:30到2024-11-21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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