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10-007531
二、采购单名称: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换热站及蒸汽站电控设施维保(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11-02 10: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11-20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 1 | 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 | 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换热站及蒸汽站电控设施维保 | 6% | 对供热分公司西城区所辖二级换热站和蒸汽站电气热控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保运和紧急故障处理,确保供热供汽系统的安全运行。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应答供应商是否符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应答供应商是否符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应答供应商是否符合: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4. 应答供应商是否符合: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 应答供应商是否符合: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应答供应商是否符合: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应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选): (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与采购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企业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 企业业绩: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内具有供热企业运行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必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同时须提供与投标业绩合同额对应的结算发票)。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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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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