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连沟煤矿矸石井下充填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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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连沟矿井项目不连沟煤矿矸石井下充填处理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蒙泰不连沟煤业 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镇
2.2项目规模:18Mt/a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充填矸石量达到500万吨或者服务期达到7年,以先完成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 段 编 号 |
标 段 名 称 |
招 标 范 围 |
标 书 售 价 (元) |
CHDTDZ051/17-QT-18901 |
不连沟煤矿矸石井下充填处理项目 |
不连沟煤矿矸石井下充填处理项目,在不连沟煤矿地面建设处理能力为 梯级递增的矸石处理系统,即2028年以前处理能力不低于50万t/a、2028 年扩能以后处理能力不低于100万t/a,并预留50万t/a的扩容能力,向不 连沟煤矿指定采空区及岩体裂隙充填处理矸石。主要包括项目投资、设 计、建设、经营、拥有等需办理的前期手续、临时用地及工农关系处 理、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设备采购、注浆管线敷设、系统调试、地面 钻孔布置、钻探设备选择和安装、试运转、地面注浆运营等内容。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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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连沟煤矿矸石井下充填处理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 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 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换证期间,须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只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可不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①具有有效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矿井、选煤厂)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满足下列2项业绩: ①具有至少1项煤矿矸石注浆充填施工业绩或1项地面注浆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正在施工和已完工项目均视为有效业绩,单笔合同金额 不低于1000万元); ②具有至少1项煤矿矸石充填处理设计业绩(设计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且是已完成的设计); ③具有至少1项煤矿矸石充填系统建设业绩(建设规模不低于50万吨/年,且是已完工项目)。
9.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 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 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2021年至202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31 15:00到2024-08-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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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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