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4号机组冷却塔优化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19
(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81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4号机组冷却塔优化改造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 2.2项目规模:淋水面积5500平方米的自然通风逆流湿式冷却 塔。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计划工期自2025年5月5日至2025 年5月29日,总工期25天,结合招标人机组检修或停运开展实施,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冷却塔-4号机组冷却塔优化改造(CHDTDZ001/23-QT-181301):投标人负责4号机组冷却塔旧填料、托架、围栏、配水管、喷溅装置拆除并运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无法回收的由投标人合理运出厂并满足环保要求合法处理;投标人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试运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4号机组冷却塔新托架的供货、安装,新填料的供货、安装,新配水管的供货、安装,新喷溅装置的供货、安装,新除水器的供货、安装,集水池和前池清淤并满足环保要求合法处理,配水槽和人字柱修复等所有工作,投标人负责托架、填料等设备材料检验(招标人指定检验单位),维护消缺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冷却塔改造合同业绩,业绩中至少包含整塔填料、托架改造或更换。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2-19 14:00到2025-02-26 23: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