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华电孪井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华电孪井滩60万千瓦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制氢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2-07
(招标编号:CHDTDZ046/16-JL-09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建设期技术咨询-制氢工程建设监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孪井滩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本项目址位于阿拉善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嘉尔嘎勒赛汉镇西侧42公里处。 2.2 项目规模:风电装机容量40万kW、光伏装机容量20万kW、电化学储能90MW/90MWh、风光220kV升压站一座、制氢站规模4.5万Nm/h(含配套220kV变电站一座)、储氢规模2.4万m(水容积、1.5MPa)、220kV联络线路(连接新能源电站升压站与制氢变电站)及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工期为2025年4月-2026年6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监理方在本合同下的监理工期应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即合同签订生效起至项目竣工后尾工、竣工结算等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投标人负责制氢站厂址围墙范围内所有工艺、化学、化验、建筑、结构、总图、仪控、电气、通信、消防、暖通等专业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从设计、施工准备到竣工等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环境保护评价、水土保持、精品工程、工程后评价、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相关工作。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等级要求之一: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单项合同1000Nm3/h及以上规模电解水制氢监理服务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2-07 10:10到2025-02-13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