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7/16-QT-302)
一、招标条件
(生产物资类班车)福建华电可门永安漳平和邵武公司等4家单位2026年度锅炉助燃用柴油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福建省邵武市药村50号、永安市尼葛工业园北区2008号、福建省漳平市江滨路708号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福建华电可门、永安、漳平和邵武公司等4家单位2026年度4家火电厂的锅炉助燃用柴油供应,其中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4×600MW火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400吨;福建华电邵武能源有限公司2×660MW火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100吨;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发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400吨;华电(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300MW循环流化床锅炉燃煤发电机组,预计需求量约100吨。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12个月,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石油产品-福建华电所属4家火电单位2026年锅炉助燃用柴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格能力要求: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1000万吨(需提交对应生产能力的证明资料)的大型企业,如投标人为经销商,所供油品须为以上大型企业生产(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9.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柴油;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必须具有至少2项柴油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17 16:40到2025-09-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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