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华电仪征120MW/240MWh风光集中配建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变更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1-20
(招标编号:CHDTDZ065/18-ZB-077) 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江苏华电仪征120MW/240MWh风光集中配建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2.4招标范围中的“全站高低压电缆均由承包人单独采购”变更为“全站高低压电缆均由发包人单独采购”,变更后的公告如下: 一、 招标条件 江苏华电仪征120MW/240MWh风光集中配建储能电站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扬州仪征市青山镇华电路88号。 2.2 项目规模:江苏华电仪征120MW/240MWh风光集中配建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江苏省仪征市江苏华电仪征热电有限公司西区闲置用地,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占地面积约47.8亩。本项目储能建设规模为120MW/24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系统放电倍率选为0.5C、最大充放电功率120MW、最大输出电量240MWh,电芯规格均采用314Ah。电池单元采用模块化设计,方案拟采用集中式液冷系统。项目包括24台5MWPCS 升压一体机,1套3.45MW PCS 升压一体机,48套5015kWh储能电池预制舱,2套3713kWh数字储能电池预制舱,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建设220kV升压站至华电燃机220kV母线电缆线路,包括接入对侧间隔改造和扩建。本项目储能单元所发电力汇集升压至220kV后,接至华电燃机220kV母线,通过华电燃机送出线路在肖山变并网。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项项目规模为100MW/200M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项目设计已投运业绩或施工承包已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承包范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②加盖业主单位签章的证明性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并网意见书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1-20 13:30到2025-01-26 17: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