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6-003425
二、采购单名称:甘肃华电甘南夏河100兆瓦“牧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第二次)
三、采购单位: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服务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6-23 09:00
八、服务开始时间: 2025-07-15
*十、采购清单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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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夏河华电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 6%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投标方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承揽工程未发生因投标方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当否决其投标。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12. 资格能力要求:无。
13.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1个及以上建设用地相关批复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完工证明需提供建设用地相关批复文件,或其他能证明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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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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