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GX-202503-008845
二、采购单名称:长沙公司2025年技改通勤车物资采购
三、采购单位: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方式:公开询比采购
五、采购类型:货物
六、报价方式:整单报价
七、报价截止时间:2025-03-25 16:40
八、交货时间: 2025-05-31
*十、采购清单
| 序号 | 采购人 | 物资名称 | 税率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用途 |
|---|---|---|---|---|---|---|---|
| 1 | 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 | 通勤车 | 13% | 详见技术要求 | 辆 | 1 | 员工上下班通勤车 |
十一、资格条件内容:
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
5.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 供应商须是汽车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须提供授权文件),不接受代理商
8. 供应商近五年(2020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2项6米以上客车的销售业绩。(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技术协议、业绩发票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若供应商未同步提交发票,采购人可发澄清要求供应商提供,经澄清后仍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报价
9. 品牌参照或相当于:厦门金旅/ 厦门金龙/ 苏州海格/郑州宇通
10.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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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